白云山-写事的周记200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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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爸爸去爬广州白云山。我们从白云山南门出发,爬到白云山最高点——摩星岭,再从山顶广场沿着山间溪流回到了南门。我们花了大约5个小时,小天才手表记的步数是两万五千步!总10多公里!我流了很多汗水,换了4件衣服,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!
爬山中途,我的朋友林宛欣打来了三次电话,问:“你的步数咋这么多?”她觉得我很厉害,不敢相信的感觉。
在山顶广场休息的时候,我们到麦当劳吃了午餐。回到南门附近,我们又到肯德基吃了点心,这两家餐厅都有三层汉堡、冰冻可乐,我都觉得很好吃!
真是美好的一天啊!